Wednesday, 19 September 2012

12日: 刑事

12/09/2012 第一次Open Court过堂;刑事案-贩毒-唯一判决-死刑;
虽然对于某些人来说略为简单;
因为偶未来想要和孩子炫耀一下;所以记录

完CASE了后,我留了下来听别案件的上诉律师做保释申请
就是申请保释while等待上诉结果
被告是一对姐妹花;被控虐待女佣
第一庭定罪,高等法庭驳回上诉
最后机会上诉上诉庭

带着手铐进来法庭,她们哭了
他们的妈妈安抚着她们
我转过头去;不看
可能为了尊重;也可能怕我莫名其妙的低落

上诉方最强理由:她们是N个孩子的妈妈;上诉期间家里没了妈妈之类催情的理由
检察官最强理由:当第一法庭定罪时候,presumption of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已经没了外加高等法庭推翻上诉

保释被拒绝,残忍吗?

法官最强判词: Everyone has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left behind when one start serving their imprisonment term upon conviction.

顿时醒悟: 原来我们不可以把妈妈职责过于伟大化

判决后,我飞奔离开法庭。
最后看到的情景是律师在和他们讲解法官判词; 她们还不懂这一天将失去自由;
也是为自己做错事情而负责任 的开始

刑事案,还是不适合我。

我只希望误判越来越少。

FYIONA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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